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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教室借用規則

電腦教室使用方式說明:

課程上課:

  1. 指電腦學科、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、統計課程等,且該課程需為教務處教學業務組所排定於電腦教室的使用者,依教務處教學業務組所排定上課時間為準。若有課程上需調補課,請先向本中心查明空堂時間,再向教務處教學業務組提出申請調課,調課核准後,至電算中心教學資訊組登記使用。
  2. 使用人數需達欲教室容量的一半以上始得借用該教室。

電腦教室借用優先順序:

  1. 教務處安排校內教學課程
  2. 本中心電腦訓練課程
  3. 校內其他單位、本校學生社團之相關電腦課程
  4. 校外機構

整班登記上機:

為該學期排定於電腦教室上課班級上機實習用。電腦學科上課班級若需使用電腦教室上機實習,請於借用日期一週前至電算中心教學組辦理借用登記事宜,每班可登記時數為每週四小時為限。實習時間若與電腦課程上課衝突,以電腦課程優先使用。

開放自由上機 (校本部-S104):

依開放自由上機時間,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。使用者上機時必須攜帶證件備查-學生請攜帶『學生證』、教職員工請攜帶『教職員證』。

校外單位借用原則

需依本校場地租借申請流程規定辦理。【電腦教室租借收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