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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小組設置要點
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推動小組設置要點

099年11月10日第127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一、本校為宣導及保護智慧財產權,特設置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,並訂定本辦法。

二、本小組成員,由副校長、各學院長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圖書館館長、電算中心主任、通識中心主任及人事室主任、學生會代表一人組成。

三、本小組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,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電算中心主任兼任之,辦理本小組相關事宜。

四、本小組之任務如下:

(一)有關校園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及宣導。

(二)監督校園合法軟體落實執行、圖書及影音等著作之宣導。

(三)監督校園合法軟體落實執行、圖書、教科書及影音等著作之使用。

(四)協助辦理專利、技術移轉、智慧財產權益等相關措施。

(五)協助訂定學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校規規範措施。

(六)協助訂定校園電腦網路使用遵守相關規範。

五、本小組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,開會時得邀請相關單位主管及教職員生代表列席,並有半數成員出席始可開議,出席成員二分之一(含)以上同意始可決議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六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