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【函轉】數位發展部修正「各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」第三點,自111年11月23日生效。

主旨:函轉數位發展部修正「各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」第三點(如附件1)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說明:依數位發展部111年11月23日數授資通字第1112000033號函(如附件2)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