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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請禁止採購或是持有Penoval品牌資通訊產品

一、依據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4年6月26日資安綜合字第11410004851號函及教育部臺教資通字第1140068637號函,查Penoval品牌觸控筆及其所搭配之Penoval APP為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,依行政院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規定,不得使用。

二、請各單位系所依前開規定從嚴認定妥處,於公務環境請禁止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,以落實本校資通安全管理。

三、目前已知常見大陸廠牌如下:
海康威視(Hikvision)、華為(Huawei)、大疆(DJI)、歐家控股(OPPO)、普聯(TP-Link)、小米(MI)、大華(Dahua)、中興通訊、海信(Hisense)、維沃移動(vivo)、魅族(MEIZU)、努比亞(Nubia)、真我(REALME)、TOTOLINK、騰達(Tenda)、福斯康姆(Foscam)、天瓏移動(SUGAR)、Penoval(114年新增)。

發佈單位: 資訊網路組